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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举办“第三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6-01-12来源:管理员

12月28日至30日,景洪市文化馆举办“第三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发放会”。

景洪市文化馆馆长玉坦为学员传达非遗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培训对象为景洪市50名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由市文化馆馆长玉坦为传承人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并对传承人积极进行传承活动给予了鼓励和要求。培训班还邀请西双版纳州文化馆原馆长段其儒,为大家进行了题为《传承人的责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的讲话。

西双版纳州文化馆原馆长段其儒为学员讲课

培训班学员参观版纳州博物馆

培训班合影

培训班29日上午安排50位传承人到西双版纳州博物馆参观学习,通过参观,传承人们更加深了对西双版纳历史文化的了解,对传承活动的开展起到积极作用。29日下午,市文化馆对50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费,共计发放5万元。同时为参训的传承人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合影留念。

文:玉坦(景洪市文化馆)

图:陈宏(景洪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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