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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举办第二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6-01-12来源:管理员

        12月21日至23日,景洪市文化馆举办了“第二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暨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费发放会议”。

        此次培训向景洪市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安排传承人们进行了座谈会,国家级传承人玉光,省级传承人白佳林、玉勐等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交流发言。本次培训共发放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补助费共16.5万元(其中国家级传承人每人10000元、省级每人5000元)。

市文化馆馆长玉坦为传承人讲课

颁发结业证书

传承人在中缅会谈纪念碑前合影

        23日,景洪市文化馆非遗保护工作人员带领传承人到景洪市热带花卉园,参观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缅会谈纪念碑”。

文:玉坦(景洪市文化馆) 

图:陈宏(景洪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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