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大理市文化局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决定撤销崇圣寺三塔文物保护管理所,分别从大理文化馆、下关文化馆连人带编各划入2人(共4人)、三塔文管所撤并后连人带编划入3人,成立大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
新成立的大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所,是大理市文化局所属全额拨款股所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收集、整理、申报和保护工作,建立键全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传承机制。
目前,大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所已正式挂牌开展工作。
文章:兰明贤(云南省文化厅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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