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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花灯传习馆”开馆

发布时间:2017-06-23

        6月10日,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云南省花灯剧院“云南花灯传习馆”正式成立并揭牌。

        云南花灯是云南主要的地方戏曲剧种,具有悠久的历史和鲜明浓郁的地域特色。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云南花灯得到了较大发展,产生了较大变化,它吸收诸多剧种的艺术成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原有形式进行了革新和创造,呈现出崭新面貌,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异彩纷呈的云南花灯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是云南人民生活、生存的智慧和非凡创造力的重要见证,是云南多民族艺术成果的积淀,是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重要依托,也是推动云南跨越发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

         云南省花灯剧院于2008年6月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戏的保护责任单位,2013年被国家文化部确定为“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以来,长期致力于花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创新和发展,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为更好地保护、传承花灯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省花灯剧院将本院坐落在昆明市正义路四通巷2号,原作为单身职工宿舍的老式四合院进行了为期三年的项目申报、论证和维护修缮,修缮后作为“云南花灯传习馆”使用。

        云南省花灯剧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黄绍成介绍,新成立的传习馆,面积约500多平米,集保护、传承、展示、展演、培训功能为一体,采用实物展示、展板展示及电子屏搜索等方式,全方位介绍云南省花灯剧院及云南地方花灯院团的发展历程,将来会有更多的人们在“云南花灯传习馆”这个不可移动的花灯文物保护场馆里,感受到充满“云南味道”的活态传承文化。

        原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晏友琼和云南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江红出席了开馆仪式,并为传习馆授牌。同时对云南省花灯剧院做出的成绩给予肯定,也希望通过传习馆这一平台,能够继续助推云南花灯的传承和发展,让云南花灯获得更多的社会影响。

        云南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江红表示,希望通过今天的活动,能够让大家全方位领略到花灯艺术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点燃大家尊重、保护珍贵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热情,同时也希望云南省花灯剧院在今后的工作中,把“云南花灯传习馆”建设成为宣传云南花灯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传习馆集保护、传承、展示、展演、培训为一体的功能,为云南花灯艺术的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开馆仪式结束后,云南省花灯剧院领导班子、各部门代表、剧院退休职工代表及各地州花灯院团代表,共同召开了一个云南花灯传承发展研讨会。会议上大家各抒己见,共同展望了以云南花灯传习馆作为全省花灯人共同的精神家园,共同携手保护、传承、发展花灯这一艺术瑰宝的前进方向

文字:张琳 刘舒婷(云南省花灯剧院)

图片:高南平 刘舒婷 薛丹(云南省花灯剧院)

编辑:王海(云南省非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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