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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花灯传承与创新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2-08-22来源:王冬雪

    弥渡地处大理白族自治州东南部,是红河的发源之地,最高海拔九顶山3117.9米,最低海拔牛街彝乡境内的礼社江1223米。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常年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6.2摄氏度,年降雨量824.4毫米,“天气浑如三月里,风花不断四时春”,是对弥渡气候的生动写照。大自然的厚爱与恩赐,使得弥渡成为一处最适合人类居住的沃土,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这块沃土上繁衍生息。
    弥渡是“白国故地,西汉旧郡”。据载,元朝弥渡人苏隆为大理地区科考中最早的进士,成为名震一方得名士。到了明清两代,这里就诞生了26位进士,148位举人,走出了以谷际岐、师范、李彪为代表的一大批文化名人。清乾隆年间,云南六次科举考试中,全省一、二名的解、亚元举人均属弥渡,这就是弥渡人引以为傲的“六科六解亚”。不难看出,弥渡虽是一个边疆小县,但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才辈出,逐渐形成了以弥渡花灯和民歌为代表的民间艺术文化的翘楚,这在云南可能是绝无仅有的。
    “灯从唐王起,戏从唐朝来”,这是弥渡花灯的历史渊源,给弥渡花灯的前身增添了传奇色彩。但从整个花灯的历史来看,早在清代中叶弥渡就成为云南花灯最盛行的地方,“十个弥渡人,九个会唱灯”就是最好的说明。尤其是每年正月十五的传统密祉花灯节,万人空巷,盛况空前,经久不衰,被誉为“东方狂欢节”,吸引着大量的中外游客前往观光。2008年2月,弥渡花灯戏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弥渡的这门艺术再次得到官方认可,是三十万弥渡人民的骄傲。要深入搞好弥渡花灯的传承和保护,笔者以为要认真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要群策群力,进一步搜集整理弥渡花灯曲目,使之系统化、规范化。据不完全统计,如今弥渡花灯的曲调近400首,表演形式有数十种,剧目有200多个。实际上,弥渡花灯源远流长,历史悠久,花灯曲调、表演形式、剧目应当远远超过上述数字,只是我们缺乏深入调查研究整理,同时也缺乏专业的人才,虽然近几年许多同仁作了艰苦努力,整理出许多被淹埋的花灯曲调和剧目,但是仍然有许多被淹埋于民间,有待进一步挖掘整理。
    花灯是地域色彩较为浓厚的艺术形式之一,即使在我们弥渡县,各乡镇流传的花灯也不尽相同,收集时应该分块整理,突出地域色彩,重点放在各乡镇比较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花灯曲目上。这是个系统工程,应由县文化馆主办、各乡镇文化站所协办、相关的艺术团体或者专业人才参与,依托各乡镇广大的花灯艺术爱好者,群策群力,致力于完成各乡镇的花灯曲目、剧目的搜集整理。
    花灯表演形式五花八门,多达数十种。笔者认为,虽然艺术形式不拘一格,但是为了普及与传承花灯,表演形式应当追求适度规范化,否则过于零散的表演形式,让人觉得眼花缭乱,看不到我们弥渡花灯艺术的精髓所在,避免外人对弥渡花灯认识上出现“散而乱”的感觉。
    二要专业团体引领,学校和各乡镇业余团体为依托传承弥渡花灯。弥渡有专业的县花灯剧团,对于弥渡花灯的普及与传承理应起到领头羊的作用。近几年,花灯剧团在这方面确实做得有声有色,深入各乡镇村进行巡回演出,富有时代感、新鲜感的节目层出不穷,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好评,这是传播花灯文化的绝好机会,应当持之以恒。同时,县文化馆也是培养培训各乡镇花灯人才的摇篮和基地。每年都要举办培训班50期以上,每期学员均在50至上百人不等,这对普及和传承弥渡花灯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弥渡县从建设文化大县的战略高度出发,实施“花灯民歌进校园”工程,先后投入30余万元,印刷小学、中学“花灯、民歌”乡土教材43800册,把花灯艺术与时俱进引入广大的中小学校,让广大中小学生可以零距离感受弥渡花灯艺术的魅力,这确实是个行之有效的重要举措。中小学生作为一个最为庞大的群体,未来建设和发展弥渡各行各业的人才,都聚集于斯,从小接触弥渡花灯艺术的熏陶,就有可能进一步传承与创新弥渡花灯,增强弘扬本土文化的自觉意识。但是从实际调查中得知,部分中小学普及花灯传唱表演慢慢已经流于形式,仅仅为了应对相关检查实属不应该,周边的南涧县普及跳菜舞,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我们真正要搞出一点特色,需要长期积淀,厚积薄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各乡镇现有的314支业余花灯团体,也应强化自觉意识,利用传统的节假日、民间朝山会等,多渠道演出宣传,各团队还应积极吸纳培养中青年人才,更新服装、道具和器乐等,跨乡镇之间也应相互交流学习,达到取长补短,争创“短、精、美”花灯节目,力求成为当地人民群众欢迎的基层花灯团队。
    三要努力打造精品节目,创新节目,扩大弥渡花灯影响力。弥渡花灯历来不乏经典节目,如《十大姐》、《绣荷包》等。但是,现在是多元文化盛行的年代,我们总是不能停滞不前,翻弄曾经的经典,我们需要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融入新时代的创作元素,做到应时创新、适应时代发展,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保持、还原、发扬花灯的传统特质,另一方面让花灯更好地契合当代人们的审美情趣,从而保持长久的生命力。这方面我县也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如现代大型花灯剧《正月十五闹花灯》、《山村医生》、《普发兴推炉》、《水的儿子》等一批花灯艺术作品相继获得省级展演重要奖项,这些新剧目演出成功的重要因素,是立足于我县丰厚的花灯文化土壤,对弥渡花灯再次进行了深度挖掘,对今后创作新剧目是有启迪意义的。我们弥渡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广泛的文化基础,丰富的文化资源,响亮的文化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作为花灯之乡,确实应该多打造一些精品节目,才能无愧于这一荣誉称号。
    打造精品,追求精品,最终的目的还是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花灯是宣传弥渡的一张靓丽名片,如何使用好这一名片,是我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艺术工作者们共同的责任,亦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我们依然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尤其是在一些主流媒体上。今年10月份,云南省第二届花灯艺术周将在弥渡举办,这对我们弥渡而言,是一个难得的契机,是弥渡花灯向世人展示交流、提升知名度的绝佳时机。县花灯剧团,县文化馆,各乡镇一定要精心编排好各具特色的花灯节目,紧紧围绕“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主题,尽情展示弥渡花灯的风采和魅力。
    四要加大普查力度,多筹措发现并培养弥渡花灯民间艺人。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曾指出:“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弥渡花灯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言传身教,这也就决定了我们应当把传承人的保护放在关键地位。
    弥渡县自2003年以来,多次组织人员,通过持续不断地进行普查调查,走遍五镇三乡,对弥渡花灯民歌传承人进行普查,共走访调查400多人,填写调查表400多张,拍摄照片近400余张,录制光碟近10小时,写出相应调查报告,分别进行了纸质及电子文档保存。其中,有两人已经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现正在进一步申报国家级传承人。但是,至今,具体的政策措施还不到位,我们还拿不出资金来培养、扶持、帮助这些非遗传承人,那些有成就的民间艺术人才无法成长起来,传承人被发现了,却很难加以保护,致使传承渠道不通畅。
    作为文化普查工作者,应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意识到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性,讲解弥渡花灯民歌小调的艺术价值,国家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鼓励民间艺人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保护传承,提高他们的文化自觉。同时,多方争取资金支持,与村委会干部沟通协调,多关心支持民间艺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包括帮助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使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以及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等。
    总之,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才能有效推进弥渡花灯传承与创新。这对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旅游事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文章:王冬雪(弥渡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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