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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非遗中心到红河、石屏两县开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13来源:系统管理员

        为了了解红河、石屏两县非遗工作近况,掌握非遗项目经费使用情况,2016年1月19日至21日,红河州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王振纯、非遗中心主任段勇和非遗专干普梅丽组成调研工作小组,到红河和石屏两县开展调研工作。

听取红河县汇报工作

听取石屏县汇报工作

        1月19日,调研工作小组在红河县参观了红河县新建的室内灯光球场,查看了红河县东门城楼的修复进展,听取了红河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马然发和文化馆馆长王建良关于红河县近期非遗工作开展近况的工作汇报。对于红河县近期取得的工作成效,王副局长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红河县非遗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王副局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合理使用项目资金。二、要充实非遗工作队伍,提高非遗工作者的业务水平。非遗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从事非遗工作的人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文字编辑能力,会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因此要安排2-3名会写作、懂电脑、会摄影摄像、对非遗工作感兴趣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非遗工作;同时要抓住契机,组织非遗工作者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配置现代化办公设备:只有配置电脑、摄影摄像机、录音笔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因此要逐步配置相应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四、随时关注非遗工作动态,及时做好各项工作。非遗工作者要通过省非遗网、省州非遗工作群、微信等渠道,了解非遗工作动态,未雨绸缪,及时做好各项非遗工作。五、做好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工作,积极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想方设法取得上级的谅解和支持;同时也要和各乡镇文化站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段勇主任也针对红河县的《乐作舞》、《奕车服饰》、《竹编工艺》、《土陶》等项目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参观非遗展厅

参观乌铜走银传习馆

        1月20日,调研工作小组参加了石屏县正在举办的《石屏县201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总结、代表性传承人培训会议》,见证了县级传承人命名、与传承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全过程,参观了石屏县文化馆非遗展厅和袁嘉谷故居博物馆。21日,听取了石屏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领导的工作汇报,重点了解了石屏县彝族烟盒舞、海菜腔保护利用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对于石屏县在非遗方面的突出成绩,王副局长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一、要加大项目的建设力度,特别是海菜腔、烟盒舞保护利用实施项目,要尽快与县上取得联系,尽早动工,并与PPP项目整合起来,根据实施方案抓紧时间进行建设;二、要支持各项目的传承点开展工作,做出更多的成效;三、要加大项目的申报力度;四、要加大队伍的建设力度;五、要加大对上的联系和对下的指导;六:要做好迎接各种检查的准备工作。段勇主任也对相关业务工作提出了相应的意见。

与传承人交流项目保护情况

        通过本次调研,非遗中心了解了红河、石屏两县非遗工作近况,看到了这两个县在非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州非遗中心有的放矢地指导这两个县的非遗工作,也为指导全州其他县市非遗工作提供了借鉴。

文章、图片:普梅丽(红河州非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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