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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传承合力已经形成 ——“十二五”时期非遗保护事业发展综述

发布时间:2015-12-30来源:管理员

        自2001年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来,我国由政府主导推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十二五”时期,在各级文化部门的努力下,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施行到全国多地非遗保护条例纷纷制定出台,非遗保护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初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非遗保护体系初步建立;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38个非遗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成为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非遗生产性保护、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非遗传承水平不断提高。

        查清家底,加强顶层设计  

        据了解,截至“十二五”末期,国务院批准公布了4批共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各省(区、市)批准公布了11042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文化部命名了4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通过中央财政拨付每位国家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1万元,各省(区、市)批准公布了12294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截至2015年已累计投入42亿元。

        非遗保护各项工作体系能得以进一步建立,需以法律作为保障,以立法作为根本。2011年6月1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随后,地方政府也加快推动制定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江苏、新疆、西藏、山西、河南、河北等22个省(区、市)颁布出台了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以山东为例,该省的非遗保护条例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据山东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地市可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条例、规章,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遗保护条例未规定的领域进行规范,积累经验,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传承基地建设和生产性保护的相关扶持政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制定、颁布,是继《文物保护法》颁布近30年来文化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文化部非遗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和管理工作,文化部从2011年起着手建立自查、监督和警告、退出机制,目前已对885家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整和重新认定,初步建立了国家级非遗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此外,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2011年和2014年,文化部命名了两批共计100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以人为本,落实活态传承  

        非遗是承载在人的身上、活态的文化遗产。2014年起,文化部陆续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截至2015年底,已支持各地对318名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设定的300人的目标。同时,各地纷纷设立与生产性保护相关的基础设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传习所、展示馆8720余所。

        “十二五”时期,非遗活态传承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发展,收效显著。正如文化部非遗司巡视员马盛德所说:“不仅职业队伍不断壮大,民间队伍也迅速成长起来。

        ”在青藏高原,以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藏戏为例,几年间,西藏的民间藏戏队已从10多个发展到现在大大小小近200个,遍布拉萨、山南、日喀则等地。而另一项国家级非遗项目藏族唐卡也有了新面貌,从宗教艺术到大众艺术,从庙堂走入民间,打破了过去“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传僧不传俗”的“高门槛”与“老规矩”,越来越多人开始学习、钻研这项技艺,其中不乏大量技艺高超的女性传习者。而在海南,作为急需保护的国家级非遗项目黎族黎锦,其传习者已从2009年的不足千人发展到如今的1万多人,而通过近些年来政府的不断扶持、民间力量的广泛涌入,该项目已扭转了濒危的局面,步入了发展壮大的正轨。

        非遗保护的核心是传承,传承的关键是“人”。“十二五”时期非遗领域的人才培养也有新突破。非遗进校园不再只是“浅尝辄止”,而是更深层次地与教学内容结合,一些高校纷纷开设非遗学科及专业。例如,在内蒙古大学,长调、呼麦、马头琴等非遗项目已成为本科专业。据悉,其一届一个班招收30人左右,从全区选拔优秀学生。“这些科班出身的学生是最好的传承人,他们便是今后撒在内蒙古草原上的非遗活态传承的‘火种’。”马盛德说。

        此外,为扩大传承人群基数、提高其传承水平,今年7月,文化部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上海大学等23所院校开展非遗研修和普及培训工作。截至10月,共有18所试点院校举办了21期普及培训班,培训学员1300人。

        文化部非遗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系统研修、研习和培训,可以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提高当代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不断扩大传承人群,振兴传统工艺,从而全面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社会参与,形成保护合力

        “十二五”时期,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进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非遗保护事业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专门人才,中国艺术研究院自2013年起设置由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担任导师的“传统技艺研究”方向和由资深专家学者担任导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研究”方向,并探索性地将“师徒相传”的传统教育方式纳入艺术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序列,为进一步在学院环境下培养高素质、尖端非遗领域专业化、研究型人才提供更优途径。

        又如,国家图书馆的“中国记忆项目”开展的文化遗产类专题资源建设。2013年至今,中国记忆项目先后开展了“中国年画”“大漆髹饰”“蚕丝织绣”“我们的文字”“我们的英雄”五大文化遗产类专题的资源建设和推广。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我们的文字——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字传承”展览在国家典籍博物馆正式亮相,反响热烈,获得广泛关注。

        同时,“十二五”以来,文化部与各地文化部门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多项重大展览、展演活动,让更多的人特别是青少年认识、了解和喜爱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调动了公众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此外,“十二五”期间,在社会各界的参与中,非遗生产性保护探索出更多有效路径,积累了大量经验,在保护核心技艺的前提下探索进行合理的生产、利用,增强自身造血机能,促进了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如今,在政府引导下,许多设计公司来到非遗技艺传承一线,身临其境地搞非遗产业开发。例如,设计师盖宏睿和她的设计团队便将工作室从繁华都市搬到了青藏高原,为振兴珞巴族服饰等传统民族工艺而“量体裁衣”:解决传承人在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面临的困境,为其打通销售渠道,提高从业者收入,并从中建立起传承人与设计师的双向交流机制。而在福建莆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则把学校办进了企业里,开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设木雕、玉雕等非遗工艺学科,培养对象既是学生也是工人,从而使学生就业有了出路,工厂解决了用工荒,也为当地非遗拓宽了更广阔的传承、发展道路。

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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