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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非遗法

发布时间:2011-03-22来源: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11年3月15日,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文化馆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召开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座谈会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年保护规划专家研讨论证会。会议特别邀请省文化厅非遗处副处长董艳玲,作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辅导报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纷纷畅谈学习体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加论证会的全体同志,结合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积极展开研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昆明非遗保护五年规划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意见和措施,理论上有高度,建议上有深度,措施上有创新。
    大家普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施行,对我们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件大事,它把这项工作提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上升为国家意志,保护内容多、涉及范围广,在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制订保护工作规划,要从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广泛的内容、更大的空间、更长的时间来考虑。昆明市的保护规划之所以一开始在时间上考虑10年,就是要有高度,有长远规划,要从大视野中来细化大中小目标。通过努力,使保护规划更具法规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上报批准后成为更具影响力和约束力的文本。
    参会专家一致认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体现了非遗工作被重视的程度越来越高。因此,规划一定要体现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要把规划与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结合起来、要与文化昆明的建设结合起来、要与昆明市十二五规划结合起来、要与全市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结合起来,要充分体现工作是核心,项目是抓手,突出规划特点。
    与会专家还提出,在修改完善规划时要十分注意和新颁布的非遗法的有关条款接轨;要在梳理清昆明市多年来非遗保护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来制订规划;要认真抓住多年来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解决措施;当务之急是要加强人才建设;要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数字化建设;要在传承和保护工作中大力注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内容;要大力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和传播力度。
    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副局长李安民要求负责规划编制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认真吸收专家意见,努力工作,近期修改完善上报规划。

文章来源:昆明市文广体局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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