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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举办

发布时间:2011-06-13来源:兰明贤

    6月11日至12日,2011年云南省“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在昆明举行。活动由云南省文化厅、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云南艺术学院、五华区人民政府承办;云南省花灯剧院、昆明市文化馆、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五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昆明之江置业有限公司协办。

“非遗”项目展示区入口

    这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齐心保护文化遗产,合力构建和谐社会”。通过开展传统手工技艺现场制作,“非遗”创意产品设计与制作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展示,发放文化遗产有关宣传资料,开展文物鉴定、咨询,现场为群众进行法律解读以及民族歌舞表演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保护意识,推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和嘉宾

 

黄峻厅长宣布启动仪式开始

 

熊正益副厅长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教文卫委副主任邱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副主任贺光曙,省文化厅厅长黄峻、副厅长熊正益,省民委副主任木桢,省编委办副主任郭华,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潘红,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静,昆明市政协副主席汪叶菊,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厉忠教,五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时映,以及省发改委、云南民族村、省博物馆、省考古所、省文物总店、省花灯剧院、省滇剧院、省文化馆、云南新闻图片社等单位领导,出席6月11日上午的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昆明市副市长李茜主持,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熊正益在仪式上讲话,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峻宣布“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开始。
    熊正益副厅长讲话中指出,2006年开始的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以来,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经过全省文化遗产工作者们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得了长足发展。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从此提升到空前的高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云南是文化多样性最为典型的地区之一,文化遗产资源极为丰富,充分展现出云南各族人民的创造力、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可以让我们用身体去体验,用心灵去感悟,从中汲取用之不竭的智慧和力量。希望以“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保护文化遗产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新局面。相信,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通过广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全省各族人民的广泛参与,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一定会出现百花盛开,前程似锦的美好局面。

歌舞展演

 

可爱的小演员

 

可爱的小演员

    启动仪式后,在昆明南屏步行街广场组织进行了彝族《秧佬鼓舞》、少儿彝族舞蹈《鼓舞盛世》、哈尼族舞蹈《木屐》以及《彝族山歌对唱》、《苗族芦笙舞》等10余个精彩的民族传统歌舞展演。在昆明老街正义坊,展示了绚丽的民族服饰,阿乌、泥人、剪纸、乌铜走银等传统技艺和太极八卦储物凳、木锡之情、火车模型、装饰挂件等“非遗”创意产品,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观看和询问。

黄峻厅长冒雨参观乌铜走银展位

黄峻厅长亲自体验昆明艺人汪元的剪影人像 

艺术学院学生的“非遗”创作展品

 

“文化遗产日”活动中的剪纸老艺人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统一集中行动,热烈的现场气氛中,让大家了解认识到身边的文化遗产,有力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热爱、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市民参观活动宣传展板

 

文章、图片:兰明贤(云南省文化厅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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