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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培训会议推进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6来源:杨金杰

    4月9日至13日,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培训会议在曲靖市罗平县召开。来自全省16个州市、56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所在县的文化部门负责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层保护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上,我省采取“试点先行,专家论证,时机成熟,逐步铺开”的原则,从2011年9月底开始,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在曲靖市罗平县腊者布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认真开展整体保护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专项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组在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罗平县腊者村布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这次培训会议,目的是在推广试点经验基础上,提高全省非遗工作者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为下一步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培 训 会 会 场

 熊正益副厅长讲话

    培训会上,省文化厅熊正益副厅长强调,在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中,应正确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维护保护区真实性、整体性和传统风貌,重视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在尊重民众主体地位方面,“我们的责任在于唤起民众的文化自觉,理性地认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进而自觉参与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建设”。他指出,在编制保护规划和实施保护规划的过程中,应加强保护区领导机构的完善,并建议将规划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专 家 上 课

 会 议 代 表 



大 会 交 流



小 组 讨 论

    在此次培训,授课的各位专家精心准备,以保护区建设工作、如何开展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等为议题,为州(市)、县(区)非遗工作者“烹制”出一道道非遗“佳肴”。省级专家委员会主任赵自庄结合自身多年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经验,客观分析了傣族园“公司+农户”模式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她认为民俗(如傣族泼水节)是一个民族共有的文化,而文化经营权则有悖于这一基本理念;而在石屏县文化部门全力支持哨冲镇彝族(花腰)传统文化保护区内主办村寨开展民俗活动的态度,得到了大家的高度肯定和赞赏。省文化厅非遗处调研员兰明贤重点谈了注重提高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并提出“八个一”来具体规范和实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宣充深入解读了此次试点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的具体实施过程;杨雪吟副研究员从田野调查的角度,结合自身经验,介绍如何在保护区开展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调查;来自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学系的何俊萍教授讲授了乡土民居的价值与保护;西南林学院原副院长、植物学专家伍聚奎教授,别开生面,向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文化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植物学讲座。有的学员幽默地说,“我现在看见一种不认识的植物,也有了想弄明白植物名称的欲望”。
    为更直观地感受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培训会代表还参观考察罗了试点腊者村布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室,实地感受了保护区规划试点在保护规划实施后的初步成效。

 实 地 参 观

 布 依 族 纺 织 技 艺

 

罗平腊者保护区传习馆挂牌仪式(摄影:殷志勇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保 护 区 标 志 碑

    交流会上,瓦拉别纳西族(摩梭人)传统文化保护区代表谈到了保护区在开展保护过程中与文化惠民示范村紧密结合,成效明显;石屏县哨冲镇彝族(花腰)传统文化保护区则积极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与高校、公司合作举办手工刺绣、剪纸、服饰比赛,成立“石屏县彝族花腰彝刺绣工艺协会”;勐罕镇曼听,“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公司+农户”的模式一直受到关注;普洱市澜沧县南段拉祜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成立的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将保护工作层层落到实处;石林县糯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积极倡导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相结合,互相促进;楚雄市以口夸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整合多方面资源,设立了一系列非遗展示传承场所;临沧市沧源县翁丁佤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整合旅游、民宗、城镇建设等部门力量和社会资源,成立了翁丁佤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习基地。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乡腊者布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作为编制试点保护区,也在会上分享了编制过程中的一些经验。
    分组讨论中,专家与基层非遗工作者良好互动,有问有答,各抒己见。与会人员结合保护区的实际特点和情况,谈了各自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可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如澜沧全力打造拉祜文化县,沧源县多部门资源整合合力保护翁丁文化。谈了我省在开展保护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缺乏科学保护规划,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保护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等;同时,对做好全省的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对如何处理好保护区专项保护规划与旅游规划、文化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等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意见。
    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我省将在试点专项保护规划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现有56个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加大传承人扶持力度,将省级传承人补助标准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鼓励和支持传承人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可以坚信,通过科学编制保护区保护规划,深入落实和实施保护规划各项工作内容,把保护区规划和建设工作纳入到科学、规范、法律保护的轨道中,将会进一步推进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文章:杨金杰(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图片:兰明贤(云南省文化厅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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