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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采取措施积极扶持传承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14来源:李娟
    弥勒市文化馆以迎接第八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为契机,利用表彰传承人、命名传习点、上专题课等多种方式扶持传承活动,对传承人加深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理解,树立保护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保护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收到良好成效。

 传承人、传习点培训表彰会

 传承人认真听讲座

 签订目标责任书

 受表彰的传承人上台领奖

    6月6日,在市职教中心组织召开传承人、传习点命名培训表彰会,命名第三批非遗传习点5个,命名第三批市级传承人21人,对第一、二批23个传习点,33名省州级传承人和16名市级优秀传承人进行了表彰,以奖代补,兑现发放2012年度传习点和省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由市文化馆馆长陈保舜与全市28个传习点、240名传承人签订了2013年度目标责任书。当天下午,陈保舜馆长作了题为“珍视荣誉,履行义务,做好传承”的专题讲座,就“非遗”的定义、类别、项目,传承人的权利、职责和义务,怎样当好传承人,如何开展传习点的传承工作等几个方面内容,对全市传承人及传习点负责人进行培训。

文章:李  娟(弥勒市文化馆)
图片:韩  艳(弥勒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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