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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项目和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25来源:李艾玲
    为加快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全面提升保护水平,按照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部署,省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项目组”,近期开始对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由保护中心主任、有关专家及中心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选择有关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



项目组成员与傣族孔雀舞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方桂英合影



傣族孔雀舞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约相表演和教学

 

葫芦丝制作技艺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冯绍兴在传授制作技艺

 

葫芦丝制作技艺州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杜德光进行拍摄

    4月6日至19日,项目组一行9人,来到德宏州芒市、瑞丽、梁河等地,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傣族孔雀舞”、“葫芦丝制作技艺” 实地进行数字化采集。通过走访傣族孔雀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旺腊、约相、方桂英、喊思、大散孟以及葫芦丝制作技艺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冯绍兴、杜德光、哏从国、徐列进等。按照《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采集技术规范(讨论稿)》进行了录音、录像、图片摄影及文本书写等数字化采集。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保护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云南作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的试点省份,通过积极实践,在资源收集、数字化转换、资源采集和录入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接下来,项目组还将对银器制作技艺、布朗弹唱、拉祜族芦笙舞等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

文章:李艾玲(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图片:阮坤瑾(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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