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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5-08-25来源:系统管理员

        8月16日至22日,由云南省文化厅主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2015年云南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在昆举办。

培训班现场

        这次培训是云南省针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首次培训。来自我省16个州市七个类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的224名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培训。培训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两大主题,采取专家集中授课、传承人代表交流发言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形式。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德聪, 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蔡永辉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尹家玉主持开班仪式。

杨德聪副厅长做动员讲话

尹家玉主任主持培训

        开班仪式上,杨德聪副厅长作了动员讲话。他说:“国家级传承人是国家的宝贝,省级传承人是我们省的宝贝。非遗传承人是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力量,是火种,是快乐的播种者。只有抓好传承人,才能抓好非遗传承工作。”杨副厅长指出,举办此次培训,既是非遗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又是传承人能力素质提升的需要,也是非遗保护工作传承创新的需要。通过举办培训,希望传承人的认识有所提高,紧迫感有所加强,责任心有所增强,视野有所开阔。在今后的传承工作中,希望传承人丢掉实用主义,坚守自家阵地;抛弃门户之见,大胆学习借鉴;放弃祖传秘方密不外传的成见,尽己所能做好传承工作。接着,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蔡永辉作讲话,他说,云南认定传承人,开了中国传承人保护的先河,传承人的名字将会载入云南民族文化大省的史册。传承人之间应互相联络、互相交流借鉴,要传承好、弘扬好、利用好、传播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开班式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胡荣梅和邹萍,分别讲授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享受甜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及传承人的荣誉与责任》和《解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命的延续》。两位老师和传承人分享了非遗的政策、法规及非遗保护工作的心得体会,受到在座传承人的热烈欢迎。

老师讲课

        这次培训中有十六位传承人代表进行交流发言,他们用朴实生动的话语交流传承保护的经验,分享传承保护中的心得,在培训学员中引起了广泛的共鸣。在参观考察活动中,参训的传承人先后到云南民族村、云南省博物馆、云子传习馆、乌铜走银传习馆进行参观考察,并在官渡古镇滇剧传习馆观看了滇剧演出。

认真听讲

在云南民族村载歌载舞

参观省博物馆

参观乌铜走银传习馆

观看滇剧演出

记录美好的瞬间

颁发结业证书

第一期培训班合影

第二期培训班合影

        此次培训是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寓教于乐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的有益探索,将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与传承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文章:杨剑龙(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图片:马秀娟 阮坤瑾(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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