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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初评《拖姑回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

发布时间:2015-05-19来源:系统管理员

      5月12日,《拖姑回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初评会在鲁甸县文广旅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昭通市文体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国光,市文联副主席、“非遗”专家姜明祥,市著名书法家、文物专家谢崇崐,市文物管理所研究馆员、文物专家游有山、市文物管理所所长余腾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杨志坤;县著名书法家、非遗专家李宪章、县回族协会主席马殿良、县文联党组书记雷文武等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县文广旅局、文化馆、国土资源管理局、住建局、林业局、发改委、民宗局、桃源乡人民政府、拖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县文广旅局局长罗发洪主持会议。

评审会现场

昭通市文体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王国光作评审讲话

     会上,原省文化厅文物处处长、云南大学历史系客座教授邱宣充,详细汇报了规划编制的各项内容,各相关部门、与会专家、参会人员通过认真分析、细心评审,对《拖姑村回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完善建议。

邱宣充教授报告规划编制的各项内容

     会议提出五条要求:一是保护区规划编制要注重衔接性和协调性,规划须与鲁甸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拖姑村当地的其他规划相协调统一。规划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统筹各方资源细化完善规划;二是注重规划的科学性,规划编制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非遗保护发展利用、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具体规划都需要立足政策、找准依据,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注重文字、数据表述的准确性,特别是涉及到民族宗教方面的提法和称谓,以及当地人口、民居基本情况,文物、非遗调查情况等的表述,需要再进一步核实准确补充完善;四规划最终评审通过后,应由县里对其进行法律上的固定,确保规划实施的稳固性和效力性;五是各县直相关部门须对规划文本进行细查细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同时配合课题组做好更深入更细致的调查工作,为修改完善规划提供条件。

      规划单位昆明本土建筑设计研究所表示,将充分吸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让其更具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为顺利通过省文化厅的终评做好准备。

      拖姑回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隶属昭通市鲁甸县桃源乡拖姑村委会,位于鲁甸县东部,交通便利。2013年,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同年底,拖姑村入选云南省传统村落。拖姑村系典型的回族村寨,回族服饰、挑花刺绣、九大碗、牛干吧、丝窝糖等伊斯兰传统文化别具一格,有伊斯兰城堡、拖姑清真寺、龙头山清真寺等伊斯兰文化旅游风景线。其中,有260多年历史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拖姑清真寺” ,构筑精巧、历史悠久、著称全滇,被列为云南省十大清真寺之一。


文章、图片:杨志坤(昭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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