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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组织对传承人进行培训

发布时间:2014-11-14来源:系统管理员

      11月12日,“2014年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会” 在县民族文化中心召开,全县18个乡镇文广体服务中心同志和39名省、州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现场

     培训会由县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蒙季秋主持。会上,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农瑾副局长,对近年来我县非遗保护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向多年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传承人、县非遗中心、乡镇文广体服务中心同志们表示问候和感谢,提出今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县非遗中心主任李文聪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重点选择针对传承人责任和义务、非遗项目申报、管理、认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深入剖析和讲解。通过学习,让传承人和乡镇文广体服务中心同志明确各自职责和义务,懂得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座谈讨论中,大家积极踊跃进行发言,交流近年来开展传承和保护工作的经验和遇到的困难、问题,分享了自己在传承保护工作中的辛酸苦楚和感想体会,纷纷表示要按照县里统一布置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好传承活动。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副局长农瑾同志发言

县非遗中心李文聪主任(左)与传承人签订《传承责任书》

传承人交流发言

参观非遗展厅

     会上还向大家讲解了《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责任书》和《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绩效跟踪表》的操作方式,并与传承人签订了《传承责任书》。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参观了广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

      培训会要求乡镇文广体服务中心同志具有责任感和警觉性,抓住重点,找准亮点,有计划地开展乡镇非遗项目申报、保护和传承工作;要求县非遗保护中心和各乡镇文广体服务中心同志明确职责,当好传承人“服务员”,加强与传承人所在地村委会、学校的横向联系,最大限度引导和组织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对传承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解决,解决不了要逐级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重视和帮助,为传承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要求全体传承人充分认识自己的肩负的历史使命,认真履行好传承人职责,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资料和实物,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带徒授艺活动,让全县各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不断传承、保护和发展。

参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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