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展示非遗风采和保护成果,培养壮大传统戏剧曲艺人才队伍,提升戏剧、曲艺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增强文化自信,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文化旅游强省建设,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与玉溪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拟定于2024年9月底在玉溪市开展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为做好相关汇演保障工作,设立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服务项目
2.方式:公开比选
3.比选金额:人民币4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5.比选需求如下:根据《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活动实施方案》的方案内容,拟定于2024年9月底在玉溪市开展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项目机构通过综合比价,采购商完成:(1)活动主K设计、主背景、氛围营造搭建、维护、撤展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2)活动期间场地所需的灯光、音响、话筒设备;(3)画册制作,U盘出版物;(4)场地租赁费;(5)负责购买展演人员保险;(6)负责支付相关人的劳务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比选需求》。
6.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展演工作结束。
7.质量要求: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同时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8.服务地点:项目方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在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响应人自行承诺)
三、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瓦仓庄3号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603,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71-6361511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开启(比选方式)
时间:2024年6月18日。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瓦仓庄3号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比选公告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http://www.ynich.cn)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瓦仓庄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871-636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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