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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土风计划”组织机构及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1来源:佚名

云文产办通[2012]3号

关于成立云南文化传承示范村
“土风计划”组织机构及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文产办、文化局:
    为推动实施云南文化传承示范村“土风计划”(简称“土风计划”),根据云文产办通[2011]18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省文产办与省文化厅研究,现将“土风计划”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相关职责以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省“土风计划”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全省“土风计划”由省文产办和省文化厅组织实施,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
    顾问:赵金(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峰(副省长)
    组长:尹欣(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文产办主任)
    副组长:黄俊(省文化厅厅长)、田大余(省文产办专职副主任)、熊正益(省文化厅副厅长)
    职责:负责全省“土风计划”总体策划和组织领导,包括确定“土风计划”指导思想、实施宗旨、项目名单、工作要求、工作程序、推广事项、专家成员、工作经费等。
    (二)全省“土风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由省文产办产业发展处、省文化厅非遗处和省非遗中心组成。
    主任:缪开和(省文产办产业发展处处长)
    副主任:蔡永辉(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杨德聪(省文化厅省非遗中心主任)
    成员:尹家玉、董艳玲、苏保华、肖依群、胡荣梅、陈东等。
    职责: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土风计划”日常联络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一)组织各地申报“土风计划”项目及实施方案;(二)拨付“土风计划”项目经费并监管经费使用;(三)协调联系、统筹管理“土风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四)服务管理“土风计划”项目文化传承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员并组织业务培训;(五)收集保存“土风计划”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建立全省“土风计划”管理档案;(六)参与组织“土风计划”项目绩效评估、成果推广,策划组织“土风计划”宣传报道。
    (三)成立省“土风计划”专家组。
    召集人:陈哲(“土风计划”发起人、中国音乐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委员会专家)
    1、专业指导组
    成员:吴学源(云南民族音乐专家)、赵耀鑫(云南民间美术专家)、刘晓耕(云南音乐家)、杨福泉(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民族文化专家)、邓启耀(中山大学教授、文化人类学家)、李松(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主任、民间文化专家)、刘长权(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主任)、邓佑玲(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教授、民间舞蹈专家)、朱建敏(新华社内参部)等。
    2、进程指导组
    成员:陈劲松(云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教授,云南非遗专家)、彭多意(云南大学发展研究院教授,云南非遗专家)、倪金奎(云南省文化馆副馆长、云南非遗专家)、赵湛鸣(北京“土风计划”工作组)、刘春雨(云南“土风计划”工作组)、丁洁(北京“土风计划”工作组)、孙明跃(云南民族大学副教授,民族音乐学专业)、吴兴帜(云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人类学专业)、刘冬梅(云南民族大学讲师,艺术人类学专业)、杨梅(云南“土风计划”工作组)等。
    职责:专家组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参与“土风计划”项目筛选工作;审核“土风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培训“土风计划”项目实施人员;指导检查“土风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验收评估“土风计划”项目实施绩效;总结推广“土风计划”项目实施成果等。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文产办、文化局组建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土风计划”项目申报及本地“土风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二)请各州(市)文产办、文化局组织“土风计划”项目所在县(市、区)及乡镇建立项目执行机构,指导其具体实施“土风计划”项目。执行机构由乡镇宣传委员或乡镇其他负责人、文化站负责人和文化传承带头人组成。乡镇宣传委员或乡镇其他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
    (三)请各州(市)文产办和文化局组织相关县(市、区)及乡镇,提出“土风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务必遵循可持续发展、产业开发和“一特”“四有”要求。“一特”就是本村在音乐、舞蹈、绘画、曲艺、文学、竞技、习俗、节庆、工艺、建筑等领域,具有某类或某些特色鲜明、体系完整、价值较大的文化样式;“四有”就是在本村有一个或一群能教善传的文化能人、有一批愿学能学的传习人员、有一个稳定有力的执行机构、有一个开展文化传承活动、展示文化传承成果的场地。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土风计划”项目村寨的基本情况、传承发展的文化样式、传承工作的执行机构及人员构成、传承发展的总体目标、阶段目标以及具体时限、传承活动的具体内容、具体做法和主要措施、传承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和开支预算、传承成果的检验标准和自我检验机制等。
    (四)请各州(市)文产办于4月5日前,将本地“土风计划”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土风计划”项目村镇执行机构名单以及相关“土风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到省“土风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东(省文产办产业发展处,电话:0871——3992085;电子邮箱:ynscyfzc@163.com);胡荣梅(省非遗中心,电话:0871——8336054;电子邮箱:377703736@QQ.com)。


云南省文产办
2012年3月15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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