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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1-03-22

附件1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批复》(云编办〔2011138号)文件,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保护和传承。

2.采集、编辑、存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3.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

4.承担云南省文化艺术图片库和云南民族文化音像资料库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属于独立核算机构,机构数为1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在省文旅厅的关心和指导下,省非遗中心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拓思路,各部门积极协作,持续开展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在多个领域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绩。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党性修养;

省非遗中心党总支及所属在职支部和离退休支部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全年学习和实践的重点来抓。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2020年党总支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了12个专题内容,要求各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完成学习内容,并结合各部室调研课题,增加学习专题,确保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书香支部、书香个人”创建活动,持续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学习平台,全体在职党员如期完成《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考核。三是在主题党日活动期间,组织全体在职和离退休党员职工到石龙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聆听中心党总支书记尹家玉做了“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的现场专题党课,希望广大党员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四是组织中心主要领导、党务工作人员和部分党员参与“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作表率。

2.坚持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业务素质。

省非遗中心坚持以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持续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以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2020年,中心一是深入开展全省非遗田野调查业务骨干培训。1月来自全省16个州市各个县区、乡镇的150余名非遗保护工作者齐聚红河州金平县在10天的十天内相互交流、相互学习。1211-20日,全省16个州市的非遗保护业务骨干齐聚保山市隆阳区,开展为期10天的2020年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培训采取以项目为依托,以相关州(市)为单位组成项目组,先集中报到学习,后分组进村入户,再集中分享成果的方式,精心遴选16个保山市隆阳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实操,重点针对民间文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体育与游艺等类别的非遗项目开展田野调查,学员需在培训中完成项目调查报告和申报文本的撰写、项目申报片的拍摄及档案归档整理等工作。二是做好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口头传统典藏计划的培训工作。8月,省非遗中心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和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共同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赴云南,为普米族、基诺族、独龙族、怒族等4个项目的执行团队成员开展专业培训,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三是组织全省非遗业务骨干人员参加2020年第三期全国基层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培训班。该培训由于采取网络在线培训的方式,省中心所有学员坚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难题,圆满学完了33个在线学分并通过了在线测试,取得了毕业证书。四主动服务基层,为非遗基层业务培训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省非遗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先后到普洱、昭通、迪庆、楚雄、德宏、玉溪等地指导当地举办的非遗骨干培训,为基层非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3.以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精神,组织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进行展演和展示活动。一是办好2020年全省文化遗产日活动。受疫情影响,本届遗产日活动采取和淘宝、快手等媒体平台合作的方式,通过在线直播,积极推介云南优秀非遗项目及资源,促进非遗产品线上销售,同时还在楚雄市开展线下宣传促销活动,以此为疫情期间的非遗宣传展示提供更佳的平台。二是充分利用国外、省外、省内等展示平台,提升云南非遗的知名度。省非遗中心先后选派皮影、剪纸、面塑、木雕、竹编等多个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到美国、福建、浙江、山东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其中皮影戏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刘永周获得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薪传奖。三是积极推进非遗助推扶贫工作。组织在全省范围内通过非遗帮扶且精准脱贫的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各类非遗讲堂、非遗论坛、非遗技艺比赛等活动,通过发言交流、故事分享和同台竞技等,进一步展示云南非遗为本地脱贫攻坚所做的贡献。

4.持续推进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记录工作。

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记录工作目前已成为中心的重要业务工作和常态化工作。一是省非遗中心于34月完成了20178个抢救性记录项目及20161个延迟提交项目的自评估和通查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国家文旅部非遗司的验收,同时2018年的8个抢救性记录项目和20172个延迟提交项目的自评估工作也正稳步推进。二是做好202010个记录项目的社会招投标工作,在确定项目实施团队的基础上完成了合作协议的签署,并有针对性的对所有项目实施团队开展2020年记录工作业务培训,以提升记录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三是由中心自己承担的《傣族孔雀舞—约相》《彝族烟盒舞—施万恒》《耳子歌—杨春文》等抢救性记录项目的拍摄和文献资料采集归档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5.认真完成非遗档案建设和数字化保护工作。

搞好非遗档案建设和数字化保护工作一直是开展非遗保护的基础,省非遗中心持续推进该工作的进展。一是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报送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数据的通知》,全面收集梳理云南省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信息,上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二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云南省文化资源普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统计梳理全省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清单,更新全省四级非遗名录数据。三是完成第12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第1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确保云南非遗数据资源安全保存。四是做好《云南省文化和旅游简讯》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维护和运营好省非遗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稿件157篇,图片1256张,视频32个,包括政策、新闻、业务、学术、宣传、公共服务六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为全省各级非遗保护业务单位提供网上咨询,向公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6.开展实地调研、完善理论研究。

省非遗中心充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加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分析研判,有效解决省中心及基层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规划保护部、传承培训部和办公室先后赴红河、大理、迪庆和西双版纳等地,针对各自课题工作要点,深入基层一线,和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工作人员及部分传承人开展座谈,详细了解情况并认真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二是认真撰写课题调研报告。目前已经完成了《传承人流动问题研究》《乡村振兴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路径研究》等调研报告的初稿,其他课题报告的撰写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三是省非遗中心采取以书代刊的方式,推出了《云南非遗研究(一)》,并广泛征集有关科研课题研究报告、论文及文章,已选取22篇稿件,共计14.2万字,且该刊即将出版。四是和省文物局联合承担国家文物局课题《云南省文物保护传统工艺人才调查研究》,中心部分工作人员参与实地调研和报告撰写,目前已经完成了《云南省文物保护传统工艺人才调查研究报告》。

7.完善基础工作,夯实非遗保护工作基石。  

省非遗中心把坚持逐年完善非遗保护基础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一是各部门通力合作,认真梳理2018年和2019年全年工作内容,撰写和编辑20182019中心工作纪实。二是组织中心部分工作人员认真撰写《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第四卷)》,做好《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第三卷)》和校对、审订和出版工作。三是组织并参与云南第十四次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保护规划评审论证会。四是完善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评审资料,同时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赴丽江、迪庆、怒江参与大滇西旅游环线规划建设调研工作,并撰写《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

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省非遗中心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中心开展的各项巡查、检查工作,并根据相关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整改,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财务制度、公文管理、公车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日常工作。同时加强以党建带群建,结合中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组织中心党员到三合营社区开展多次志愿者服务活动,特别是今年疫情以来,中心党员到三合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打扫卫生、做消杀,服务社区群众,并多次到辖区道路交通复杂路口维护交通秩序。

2020年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省非遗中心按时完成了全年的工作计划,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锐意进取的精神,相信中心在将来的发展中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2020年年度现有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4人;在职编制人员32人。与2019年年度相比退休人员减少3人,离休人员减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2.3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7.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450.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2.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2.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0.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2.33万元(本级财力1,082.3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7.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450.1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2.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事业单位离休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将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50.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450.13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901.13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450.13万元,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45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3.8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3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4.46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43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6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52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职工公积金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总额12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44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3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3.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6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且受新冠疫情影响,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81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1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一)开展2020年云南省田野调查业务骨干培训及省外高校业务培训;(二)组织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民间歌舞乐展演;(三)持续做好国家级传承人记录工作;

(四)持续完善非遗数据库建设工作;(五)坚持开展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口头传统典藏计划工作;(六)继续建好非遗保护网、非遗中心公众号;做好《云南省文化和旅游简讯》的出版发行工作;(七)持续推进各类宣传展示活动的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传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文字等;传统音乐、舞蹈、诗歌、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等;传统手工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手稿、经卷、典籍等文献和谱牒、碑碣、楹联等;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1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安排652.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事业单位离休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将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办公费9.16万元、印刷费1.00万元、咨询费3.00万元、水费1.21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1.48万元、差旅费1.5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税金及附加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3万元、工会经费6.00万元、福利费6.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云南省非遗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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