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验收组赴楚雄州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检查验收工作

日期:2016-04-04 作者:肖依群、何宇 图/丁晓冰 文

3月23日至25日,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云南省文化厅组成验收组,赴楚雄州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省级验收。

23日上午,云南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蔡春生,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文,省委政策研究室文化处处长郭培阳,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云南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原院长施惟达,云南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林艺,以及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的相关人员一行到达禄丰县,在楚雄州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徐晓梅、楚雄州文化体育局局长施克沛陪同下前往金山镇岔河村、金山镇文化站、金山镇官洼社区文化室、禄丰县图书馆、文化馆实地检查。每到一处,验收组通过走、看、听的方式,全面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在岔河村,蔡春生厅长在听完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介绍后说,通过创建活动,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对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希望基层文化工作者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随后,检查组到楚雄州文化活动中心、州博物馆、州图书馆检查,并在楚雄州图书馆观看了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展。次日,检查组还到楚雄市文化馆、楚雄市图书馆、楚雄市吕合镇文化站、东华镇文化站、子午镇文化站以及子午镇以口夸文化大院进行了实地检查。

24日上午,“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省级验收工作汇报会”在楚雄州会务中心召开。会议由楚雄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徐晓梅主持。会上,检查验收组观看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题片。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夭建国汇报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他说,在文化部、财政部和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10月,楚雄州被确定为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楚雄州委、州政府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实施民族文化强州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标准化、便捷化、大众化、均等化、信息化”为重点,着力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不仅仅是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项改善民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文化惠民工程。通过创建活动,楚雄州基层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基层文化设施更加完善,城乡差别逐步缩小;公共文化场所全部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文化惠民活动活跃城乡,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在创建过程中,楚雄州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拓展了“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服务的新途径,形成了举办民族特色节庆文化活动的新模式,推动了广场文化活动的新发展,建立了基层文化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新标准,探索了基层公共文化工作的新方法,实现了民族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资源转化的新目标,这些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发展经验,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楚雄做法”。

通过两年多来的示范区建设,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健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公共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对照国家文化部、财政部中期督查要求和《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西部)》,楚雄州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自评结果是:国家中期督查提出的3个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落实;检查验收涉及的65个指标均为优秀,达到了国家验收标准。

夭建国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楚雄州将进一步加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

24日下午,“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省级验收反馈会”召开。会议由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李友仁主持。

省委政策研究室文化处处长郭培阳代表专家组做发言。他说,两天来,楚雄州的创建工作给专家组留下了深刻印象。总的来说,楚雄州的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各项指标已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为了更好地迎接国家的验收,更加充分地展示楚雄州的示范区创建成果,建议进一步提高统筹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发挥示范效应;进一步提炼总结创建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使楚雄州的创建亮点更加突出,特色更加彰显,做法与经验更具示范性、推广性和可借鉴性;进一步巩固完善阶段性成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住关键,注重细节,持续深入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受蔡春生厅长委托,崔文(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