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成功举办

日期:2015-09-02 作者:阮坤瑾 马秀娟 图/杨剑龙 文

8月16日至22日,由云南省文化厅主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云南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在昆举办。

这次培训是云南省针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首次培训。来自我省16个州市七个类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的224名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培训。培训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两大主题,采取专家集中授课、传承人代表交流发言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形式。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德聪, 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蔡永辉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尹家玉主持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杨德聪作了动员讲话。他说:“国家级传承人是国家的宝贝,省级传承人是我们省的宝贝。非遗传承人是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力量,是火种,是快乐的播种者。只有抓好传承人,才能抓好非遗传承工作。”杨副厅长指出,举办此次培训,既是非遗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又是传承人能力素质提升的需要,也是非遗保护工作传承创新的需要。通过举办培训,希望传承人的认识有所提高,紧迫感有所加强,责任心有所增强,视野有所开阔。在今后的传承工作中,希望传承人丢掉实用主义,坚守自家阵地;抛弃门户之见,大胆学习借鉴;放弃祖传秘方密不外传的成见,尽己所能做好传承工作。接着,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蔡永辉作讲话,他说,云南认定传承人,开了中国传承人保护的先河,传承人的名字将会载入云南民族文化大省的史册。传承人之间应互相联络、互相交流借鉴,要传承好、弘扬好、利用好、传播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开班式后,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胡荣梅和邹萍,分别讲授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享受甜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及传承人的荣誉与责任》和《解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命的延续》。两位老师向传承人讲解了非遗的政策、法规,谈到许多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亲身体会,受到在座传承人的热烈欢迎。

这次培训中有十七位传承人代表进行交流发言,他们用朴实生动的话语交流传承保护的经验,分享传承保护中的心得,在培训学员中引起了广泛的共鸣。在参观考察活动中,参训的传承人先后到云南民族村、云南省博物馆、云子传习馆、乌铜走银传习馆进行参观考察,并在官渡古镇滇剧传习馆观看了滇剧演出。